出版時間:2003-12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作者:亞里士多德 頁數(shù):282 譯者:顏一,秦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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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中文版《亞里士多德全集》(10卷本)1997年出齊后,獲得了第四屆國家圖書獎(1999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1999年)等多項大獎。為了讀者使用的方便,也為了把自己研究西方哲學尤其是古希臘哲學的心得傳達給讀者,全集主編苗力田先生又編選了帶有注釋的《亞里士多德選集》(包括形而上學卷、倫理學卷和政治學卷,1999—2000年出版)。幾年來,不斷有讀者尤其是大學生和研究生反映需要亞里士多德著作的單行本。為了滿足這些讀者的需要,我們將亞里士多德最具影響的著作(《工具論》、《物理學》、《形而上學》、《尼各馬科倫理學》、《政治學》和《修辭術(shù)·亞歷山大修辭學·論詩》)以單行本的形式出版?! ⌒枰f明的是:單行本的譯文與《亞里士多德全集》大體一致。個別術(shù)語和人名的改動,是苗力田先生在全集重印和做電子版時親自訂正的。單行本的注釋與全集保持一致。全集的腳注中所引證的希臘語詞是按照國家頒布的《漢語拼音方案》的字母表對應拼寫的?! ξ鞣秸軐W名著的譯介和研究是一項沒有止境的事業(yè)。準確、完美的譯文,深入、詳盡的注釋,以至創(chuàng)造性的闡釋和發(fā)展,是只能接近而難以完全達到的理想境界。不斷接近這一境界,既有賴于學術(shù)界的努力,也需要出版界的推動。我們愿與學術(shù)界一道,不斷為學術(shù)進步作出貢獻。
作者簡介
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一前322),古代希臘最偉大的思想家、哲學家和科學家,柏拉圖稱之為“學園之靈”,恩格斯稱之為“最博學的人”。
作為一位百科全書式的科學家,他對古希臘人已知的各個學科的知識進行了整理,并提出了自己的創(chuàng)造性見解。作為一位哲學家,他對哲學的幾乎每個分支學科都作出了貢獻。他的寫作涉及邏輯學、形而上學、神學、倫理學、心理學、政治學、修辭學、教育學、詩學、風俗以及雅典法律。亞里士多德的思想對西方文化的根本傾向和內(nèi)容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這句名言鮮明地表達了他對智慧和真理的熱愛與追求。
書籍目錄
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四卷第五卷第六卷第七卷第八卷
章節(jié)摘錄
書摘 平均財富是防止市民爭端的方法之一。但就此而論收效未必很大。那些才能卓越的人也會不滿,因為他們認為應享的榮譽比平均分享的要多,而且人們常??梢园l(fā)現(xiàn)這是煽動叛變和動亂的一個原因。人類的貪欲永無止境,有時兩個奧布羅斯①就足夠打發(fā),但人們一旦對此習以為常,便會無止境地貪圖更多的錢。因為欲望的本性便是無止境的,而大多數(shù)人僅僅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活著。在改革之初,與平均財產(chǎn)比起來,更須教導高尚的人知足,防止卑賤的人貪得無厭;亦即,對他們必須加以控制,但不得虐待。此外,費勒亞斯所倡導的平均制并非完美無缺;因為他只平均了土地,但人們還可以在奴仆、家畜、金錢以及大量的動產(chǎn)方面貧富不均。所有這些要么全部都加以平均,要么對它們強加某種限制,要么全部放任它們自由發(fā)展。費勒亞斯似乎只是給一個小城市立法,正如他所設想的那樣,如果所有工匠都是公共奴隸而對市民并不形成一個補充部分。然而,如果一種法令規(guī)定工匠為公共奴隸,那么這只限于從事公共作業(yè)的人,在厄庇丹努斯就有這樣的法令,在雅典,狄奧芬托曾引進過這種方案。 通過這些考察,人們就可以判斷出費勒亞斯觀點中的正確與錯誤之處了。 米利都人尤里本的兒子希波達奠斯是城市規(guī)劃技術(shù)的發(fā)明者,而且還設計建造了比雷埃夫斯港,他是一位奇異的人,他愛好奇特,行為怪僻,以至于人們認為他矯揉造作(他長發(fā)垂肩,盛加裝點,卻不分冬夏地穿著一件廉價而暖和的長袍);他除了渴望熟悉自然知識外,還是第一位探究政體最佳形式的非政治家。 希波達莫斯所設計的城市以一萬名市民為度,分為三部分:其一是工匠,其二是農(nóng)夫,其三是武裝戰(zhàn)士。他將土地也分為三部分,其一供祭祀所用,其二為公共所有,其三為私人所有;第一部分被撥出來以作敬神之用,第二部分用作軍需,第三部分作為農(nóng)夫的資財。他還將法律分為三個部分,因為他認為只有三類訴訟案件,即侮辱、傷害和殺人。他建議設置一個訴訟的終審法庭,一切判決不合理的案件都可以在此得到受理,為此他建議選舉出若干長老來組成這一法庭。他提出,法庭的判決,不能由投石來確定,而應當由所有審判員所持有的書寫板來確定,當有罪時他便在書寫板上寫上簡單的犯罪理由,當無罪時,他便讓書寫板空白著;但如果某人部分無罪部分有罪時,他要依次分別寫清楚。他反對現(xiàn)存的法律,認為審判官們無論以什么方式投票表決,他們都犯有偽誓罪。他還立了一個法規(guī),無論是誰發(fā)明了有利于城邦的任何東西,都應當授予榮譽。他規(guī)定,在戰(zhàn)斗中陣亡的人,其子女應當由公費來贍養(yǎng),似乎他以前從沒有聽說過這一法規(guī),實際上在雅典和一些別的地方就有過這樣的法規(guī)。有關(guān)行政人員,他提出應當由人民選舉產(chǎn)生,即由上述三部分人選舉產(chǎn)生,這些行政人員將負責三方面的事務,公共事務、僑務以及孤兒事務。關(guān)于希波達莫斯的政體的主要之點就是這些,對此我們就說這么多。 有關(guān)這些提議首先可以受到質(zhì)疑的是市民的三分法。工匠、農(nóng)夫以及武士全都有權(quán)從政。然而,農(nóng)夫沒有武器,工匠既無武器又無土地,他們其實只不過是武士的奴仆罷了。他們分享一切官位的權(quán)利完全是不可能的;因為將軍、衛(wèi)士以及幾乎所有重要的行政官員都是從有武器的人中選拔出來。如果其他兩部分人不能參與政府,那他們又如何成為忠心的市民呢?有人可能會說,持有武器的人必然要統(tǒng)治其他兩部分人,但如果他們?nèi)藬?shù)不占多數(shù),這種統(tǒng)治就不是那么輕而易舉的;如果武士人多勢眾,那么其他的人為什么還有權(quán)參與政府或為官呢?農(nóng)民對城邦又有什么作用呢?工匠必須有,因為任何城市都少不了工匠,他們可以憑著技術(shù)生活,就像其他地方的工匠那樣。倘若農(nóng)民能夠為武士們提供食品,那么農(nóng)民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參政。但是,在希波達莫斯的國家中,農(nóng)民擁有土地,他們耕耘土地,收獲物歸他們私人所有。此外,武士得以維持生計的公共土地,如若武士自己耕耘,那他們和農(nóng)夫又有什么區(qū)別呢?而立法者原本是把他們兩者區(qū)別開來的。再次,如果還有其他耕耘者,他們既不同于擁有自己土地的農(nóng)民,又不同于武士,那就會出現(xiàn)第四部分,然而這在希波達莫斯的城邦中是不存在的,而且他們也不能分享任何權(quán)利。如果同一些人既耕耘著他們自己的土地,又耕耘著公共的土地,那么他們要提供維持兩家人生計的產(chǎn)品就會十分困難。這樣的話,那為什么還要將土地加以區(qū)分呢?他們不是可以從同一土地及同一份土產(chǎn)中既為他們自己謀取到食物,也為武士提供食品嗎?所有這些觀點確實一團混亂。 這種法律也并不令人滿意,它規(guī)定,當一項簡單的案件在審判官們面前提出來時,審判官應當在他們的判決中作出區(qū)別;這樣審判官變成了仲裁官了。在進行仲裁時,仲裁官人數(shù)甚眾,他們可以就最后決定相互協(xié)商;但在法庭上這是不可能的,的確,大多數(shù)立法者們在防止審判官們相互交流意見方面費盡了心血。其次,如果審判官們認為被告應當對原告損失付賠償費,但沒有原告所要求的那樣多,這是否就沒有混亂呢?比如說,他要求賠償20個米那①,但審判官認為只能給他10個(或者一般而論,原告要求得到更多,而審判官判給他的較少),同時另一位審判官認為只能給他5個,還有一位認為只能給他4個。這樣他們就會為損失賠償爭論不休,而且有些人同意全數(shù)賠償,而有些人則主張一文不賠,那么最后將采取什么樣的判決呢?再次,如若所提出的控告不合程序,那么誰也不會堅持,通過投票進行簡單判決有罪或無罪的審判官自己發(fā)了偽誓,這倒是公正的,因為判定無罪的審判官并沒有說被告一文不賠,而只是認為他不應當付出20個米那。只有這樣的審判官才犯了偽誓罪,一方面他認為被告不應當付出20個米那,另一方面又判定被告有罪。……
編輯推薦
我們需要什么樣的理想共同體,這是人類存在著就必須思考的問題,而早在古希臘,亞里士多德這位哲學家就已經(jīng)思考了。這本著作層次清楚,卷卷之間內(nèi)容上呈遞進關(guān)系,循序漸進地揭示了城邦制的本質(zhì),此書對于今天仍有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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